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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工资标准:两年调1次 企业不执行可举报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4日10:28 胶东在线

  胶东在线消息 自烟台上调最低工资标准的消息刊发后,不少市民打来电话询问有关最低工资标准事宜。记者将问题分类整理,到劳动保障部门进行了咨询。

  我在调整范围之列吗?

  我国境内的所有企业,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私营企业,以及民
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适用此标准。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则可依照该规定执行。

  值得注意的是,劳动者由于本人原因造成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未提供正常劳动的,不适用于《最低工资规定》。

  企业不执行,怎么办?

  如果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情况下,用人单位不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者可向劳动保障部门举报。

  《最低工资规定》中明确指出,从3月1日起,在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情况下,如果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的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除了“由劳动部门责令其限期补发所欠劳动者工资”外,还将“按所欠工资的1至5倍支付劳动者赔偿金”。

  多长时间调整一次?

  自今年起,最低工资标准至少每两年调整一次。

  最低工资标准的确定除了考虑本地区低收入职工收支状况、物价水平等因素外,还要参考职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因素。(记者张得玲 通讯员 李子国) 责任编辑:杨胜武 来源:今晨6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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