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田凤元 通讯员 封 迅) 元旦、春节将至,自治区工商局昨日发出
通知,要求各级工商部门加强对元旦、春节食品安全和市场的监督管理,确保流通领域食品安全和节日市场繁荣稳定。
通知要求:要严厉打击扰乱节日市场秩序的违法违章行为,特别是要把粮、肉、蔬菜、饮料、糕点、水产品、酒类等
节日食品和儿童食品、营养品、保健品,以及棉衣、棉
被、民用煤、取暖器具等御寒生活用品作为监管的重中之重。同时对食
品经销企业、超市、集贸市场、城市社区、城乡接合部等节日食品交易场所、消费者投诉比较集中的经销企业和商品交易场所
以及机场、车站的食品经销点进行重点监督。要重点检查在农村村镇举办的商品交易会、庙会、展销会及各类集市的上市食品
和其他商品的质量,加强对小摊点、小卖店经销的食品的日常监管,特别要防止过期霉变、有毒有害食品坑害消费者,严厉打
击以“送货下乡”、“厂家直销”等名义向农村牧区销售假冒伪劣和不合格商品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非法经营旅游业务、制
售不合格质次价高旅游商品、利用不平等格式合同侵害旅游消费者合法权益以及发布虚假旅游广告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商业
欺诈、欺行霸市、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非法博彩、无照经营和违法进行有奖销售等欺骗性行为,以及乘节日之机利用非法展
览展销活动和出租柜台等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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