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车祸 出不了医院 上不了法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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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4日10:37 海峡都市报 | ||||||||
N本报记者 方传柳/实习生/陈剑萍 本报讯这些天,躺在医院病床上的吴淑贞苦恼坏了,因为车祸后,肇事司机拿走了入院收据,她办不了出院手续;没有了医院的费用证明,她又上不了法庭索赔。 吴淑贞是安徽人,12月4日下午,她在福州大学城附近下公交车,准备穿过一个车道走
事发后,肇事司机和交巡警将吴淑贞送到福州空军医院,肇事司机垫付了数千元钱,并拿走了入院收据,目前,肇事司机老是关机,吴淑贞联系不上他,结果导致了上述尴尬的困境。 经办民警上街交巡大队的彭接金告诉记者,事故认定书作出之后,他们也一直试图与肇事司机董某联系,“但他都关机,现在只有通过邮局,把事故认定书寄给他了!”彭接金表示,根据新交法的规定,作出事故认定后,他们无权对司机进行强制处罚,如果双方事后一致愿意申请调解,他们可以进行调解,但目前司机都联系不上,估计不可能达成一致,因此,要求赔偿的一方,只能通过诉讼的途径。 吴淑贞一名内侄几天前去了闽侯法院上街法庭,由于没有医院的医疗费用证明,不知道该向肇事司机提出多少赔偿,最后法庭没有受理他的起诉。 福州空军医院外二科的周医生告诉记者,经过一段时间疗养,吴淑贞的伤情没有太大的危险。据周医生介绍,根据医院的规定,病人在出院时,必须要交出入院时的发票,否则,就不能办理出院手续,医院也没办法为病人提供病历及费用等证明。 昨日,吴淑贞的女儿告诉记者,住院二十天左右,除了肇事司机的钱,她母亲花光了几千元钱,两天前,她借了400元钱。现在,她们只希望肇事司机出来还了住院时的收据,付了医疗费,让她们早点回家。 对于该事件进展,本报记者 将继续关注。 感谢福州储先生拨打本报新闻热线0591-87095110提供线索,奖励100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