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驿站借条与欠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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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4日10:55 法制早报 | ||||||||
法律属性各不同钱平张燕 一般来说,借条与欠条均可用来作为某种债权债务关系的证明或凭证,现实生活中人们极易将两者混淆使用,实际上 ,两者有很大区别。借条代表的是借款合同关系,借款人向出借人借款,出借人给付借款。借条本身并非借款合同,一般只是 书面或口头借款合同的证明和凭证。而欠条通常是由于债务人出具欠条前,双方已有经济往来(尤以买卖合同居多)
对于注明了还款期限的借条和欠条,应该从双方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时起计算诉讼时效。按照《民法通则》的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如果届至借条或欠条注明的还款日期债务人仍不履行债务,则债权人 可以以此作为临界点,计算诉讼时效期间。故此类借据和欠条的诉讼时效起算是一致的,均从其注明的还款期限之日起计算为 两年(一般诉讼时效为两年),超过两年,债权人的债权将不再受到法律的保护,丧失在诉讼中的胜诉权。 没有注明还款期限或履行期限的借条和欠条,两者在诉讼时效的适用上则是有区别的。对于没有还款期限的借条,出 借人可以随时向借款人请求还款,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之时开始计算。 没有履行期限的欠条是对双方以往经济往来的一种结算,在债务人出具欠条时,权利人就已经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了 侵害,故权利人应当在欠条出具之日起两年内向人民法院主张权利,也就是说,没有履行期限的欠条从出具之日起计算诉讼时 效。 张家港市人民法院协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