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犯罪嫌疑人串供 河北一警察被判刑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4日11:18 大华网-汕头日报 | ||||||||
据新华社石家庄12月23日电(董智永、王卫)河北省饶阳县看守所民警张学孟为了数百元小利,竟置法律于不顾,帮助在押犯罪嫌疑人串供,最终触犯了刑律。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作出终审裁定,张学孟因犯有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法院审理查明,张学孟在接受饶阳县看守所在押犯罪嫌疑人刘二僧一定好处后,在2004年5月3日用电话联系到刘二僧之子刘欣峰,并在此后多次提供电话让刘氏父子串通案情。
5月21日晚,张学孟与同事私自安排刘二僧和刘欣峰见面,事后张学孟接受了刘欣峰的宴请及800元人民币和礼品。刘欣峰还在先期给予饶阳县看守所民警王国新(批捕在逃)一些财物后,于2004年6月15日将涉及刘二僧案情的一张材料交王国新转递给刘二僧。张学孟、刘欣峰等帮助刘二僧串供后,刘二僧案查处进程受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