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规范户外广告 公益内容不得低于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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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4日11:18 新华网 | ||||||||
据新华社上海12月23日电(记者季明)上海市的管理者希望这座城市里的近两万个户外广告设施不仅成为中外商家展示产品和形象的舞台,也能成为集中体现上海城市精神以及它所倡导价值观的窗口。 刚刚经上海市政府制定的户外广告设施管理办法规定,今后上海户外广告内容中公益宣传所占面积或者时间比例,不得低于10%。而户外广告设施设置后暂不发布广告超过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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