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旅店认识老板娘谎称做生意骗走十多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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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5日01:33 新文化报 | ||||||||
本报吉林讯(记者 刘爽 通讯员王丽)王某住店时结识女店主蔡某,两人日久生情。而后王某以合伙做生意为由,从蔡某处骗得了十多万元钱。近日,王某被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20万元。 据了解,2003年2月份,王某到延吉时住在女店主蔡某经营的旅馆里。一天王某生病,蔡某无微不至地照顾他。王某十分感动,声称要与蔡某结婚。当年6月份,王某称要做水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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