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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林福久昨日伏法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5日01:35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江淮晨报晨报讯据新华社电24日上午,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对犯有受贿、贪污和重婚罪的辽宁省鞍山市公安局原内保分局局长林福久执行死刑的刑事裁定,对林福久执行了死刑。

  今年54岁的林福久,原任鞍山市公安局内保分局局长,被捕前拥有个人非法财产高达5880多万元,被称为中国第一“大款警察”。

  2004年7月27日,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贪污罪和重婚罪,终审判处林福久死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陈光明 王炳坤)

  (来源:江淮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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