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举报假酒获奖5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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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5日01:39 京华时报 | ||||||||
作者: 王秋实来源: 市食品办首发举报奖金 本报讯(记者王秋实)昨天,市食品安全办颁出自今年11月12日《食品安全违法案件线索举报奖励办法》实施以来的首笔奖金。自己和父亲都深受假酒之害的姓胡小伙因举报制
胡先生说,自己的老父亲曾经深受假酒之害,甚至差点丧命。前不久,自己也喝过在石景山某市场购买的假酒,难受了好一阵子。“很多外地人分不出酒的真假,我这次举报也是为了让其他人别再受害。”因此,他在11月13日上午拨打12315举报了假冒名牌白酒窝点。之后,石景山工商分局执法人员根据举报,查抄了假酒窝点,暂扣了假酒、制作假酒的工具及微型面包车一辆,案值近3.5万元。但制假当事人逃逸,石景山工商分局当即立案并对出租房主进行查处。 市食品安全办此次共对3起食品安全违法案件线索举报人颁发了奖金。除胡某外还有北京电视台记者举报并配合查处非法交易猪肉案件,案值超过10万元,获奖金5000元;中央电视台记者举报并配合查处一假香油造假窝点,案值3.5万元,获奖金2000元。 链接 举报奖励级别 1.货值在5万元(含)以上的违法案件,按照举报有功等级分别按货值的5%、3%、1%予以奖励,但最多不超过1万元。 2.货值在5000元(含)以上5万元以下的违法案件,按照举报有功等级分别按货值的5%、3%、1%予以奖励,但最低不少于100元。 3.货值在5000元以下或难以计算相应货值的违法案件,按照举报有功等级分别予以200元、100元或50元的奖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