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节”期间严查价格欺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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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5日01:56 新京报 | ||||||||
市发改委下发通知,饮食业、旅游景点成重点 本报讯(记者郭晓军)在元旦、春节期间,北京市将组织市、区两级物价管理部门开展以规范价格行为,禁止价格欺诈为主要内容的市场价格监督检查。昨天,市发改委下发通知,商业、饮食业、宾馆、饭店、公园、旅游景点、电信行业、邮政行业、机动车停车场成为本次检查的重点。
通知说,元旦期间市场检查定为12月27日至31日,其中30日为全市统一检查日;春节期间定为元月26日至2月15日,其中2月5日、6日为全市统一检查日,2月9日至15日春节黄金周检查将根据假日办的要求,另行安排。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