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3海关人员参与走私48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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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5日02:58 新京报 | ||||||||
偷逃应缴税3千多万,一名被判无期,另外两名被判12年 新华社厦门12月24日电(记者康淼周赞马)厦门3名海关工作人员与外部人员相互勾结,在一年多时间里走私48票,偷逃应缴税额达3667万多元。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23日对此案作出一审宣判。主犯香港天基有限公司董事长方灿燊被判处死刑;香港维昌运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如荣和厦门华诚报关行承包人任杰均被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厦门海关技术处
法院经审理查明,任杰在2002年6月初的走私活动开始前即找到厦门海关驻高崎办事处查验科放行组关员郑辉龙,纠集郑辉龙一同参与走私活动。同年5月至9月间,这伙人采用假电子信息、假印章、假签字等手段,以一般贸易陆路转关运输途中偷卸货物的手法走私共27票,偷逃应缴税额1210.7万元。 此后,任杰利用郑辉龙为其提供的海关相应验讫章印模和海关关员签字章印模,私刻了厦门海关验讫章和相关签名章,然后利用这些从事非法活动。在此过程中,任杰还找到厦门海关驻机场办事处查验科放行组关员彭怡悦,纠集其一起参与走私活动。彭怡悦盗取了现阶段厦门海关使用的特种防伪印油,并使用假章对各走私使用提单加盖假章。 同年5月至8月间,这伙人采用假放行信息、假印章、假签字等手段,以未向海关申报的手法在厦门口岸直接闯关走私21票,偷逃应缴税额共计2451.24万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