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建设厅年末对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施工企业发出“最后通牒”:欠着工钱还想接工程,没门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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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5日03:39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
本报讯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施工企业,省建设厅将在全省范围内无限期地取消其参加工程投标的资格,无限期地停止受理其企业资质和人员资格的申请。记者昨日获悉,省建设厅日前出台《关于严肃处理施工企业欠薪行为的通知》,对欠薪施工企业发出“最后通牒”,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在限期内经多次督办不能按时足额偿付拖欠工资,拖欠数额未被核销的,将无限期“冻结”该施工企业的建设施工资格。
据了解,施工企业的欠薪行为经各级清欠办一次督办仍未解决的,给予通报批评,并暂扣负有直接责任的项目经理的资格证书。施工企业的欠薪行为经各级清欠办二次督办仍未解决的,将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一次,暂停该企业参加投标1~3个月。施工企业因欠薪行为引发10人以上(含10人)集体上访的,将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一次,该企业暂停参加投标1~3个月。施工企业因欠薪行为引发工人堵塞交通妨害公共交通秩序或以跳楼自杀等过激行为相威胁,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将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一次,该企业暂停参加投标3~6个月。施工企业对讨薪工人采取压制、报复等暴力手段,不予解决的,将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一次,该企业暂停承接工程3~6个月。造成其他恶劣影响,情节严重的,交由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在限期内经多次督办不能按时足额偿付拖欠农民工工资,拖欠数额未被核销的,属恶意拖欠行为。对有恶意拖欠行为的施工企业,各省辖市建委(建设局)要及时上报。省建设厅将在全省范围内无限期地取消该企业参加工程投标的资格,无限期停止受理其企业资质和人员资格的申请。各施工企业必须在所有建筑工地的醒目位置张贴《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并公布劳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本企业拖欠工人工资的投诉电话,使农民工有顺畅的投诉渠道。(记者栾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