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湖北张国光案一审判决生效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5日05:37 山西晚报

  据新华社电中共湖北省委原副书记、湖北省原省长张国光因涉嫌受贿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在法定期限内张国光表示服从一审判决,不提出上诉,现一审判决已经依法生效。

  12月9日,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指定受理并公开开庭审理查明,被告人张国光在辽宁省任职期间,分别多次收受盛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刘爱党(另案
处理)、马向东等人送给的款、物,共计价值人民币572288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张国光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鉴于张国光归案后有悔罪表现,依法酌定从轻处罚。遂一审以受贿罪判处张国光有期徒刑11年,受贿所得款物依法没收。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 网络编辑:李峰)

  论坛交流用户名: 密码:进去看看


 
推荐】【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彩 信 专 题
圣诞节
圣诞和弦铃声专题
3DMM
养眼到你喷血为止
请输入歌曲/歌手名:
更多专题   更多彩信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