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颁布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5日06:04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
据新华社电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日前签署第427号国务院令,颁布《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条例》共分三十五条,自2005年2月1日起施行。1987年6月16日国务院发布的《国务院关于违反财政法规处罚的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条例》授权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审计机关在各自职权范围内,依法对财政违法行为作出处理、处罚决定。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的派出机构,应当在规定职权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