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武警官兵将佩戴臂章胸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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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5日07:42 哈尔滨日报 | ||||||||
据新华社北京12月24日电记者从武警总部获悉,从2005年1月1日起,武警部队官兵将统一佩戴臂章、胸标,有关人员换着新式武装带、绶带和警备纠察头盔。 臂章佩戴于右臂,作用是区别部队种类和任务。臂章图案由五角星、中国版图、地球仪、橄榄枝、盾牌和文字部分构成。中文部分表示部队种类和任务,“CAPF”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缩写。
胸标佩戴于右胸前,作用是区别部队单位或所在地,图案由盾牌、黄红黄三条饰带、松枝和文字部分构成。 此外,武警总部和所属各大单位的营门卫兵,担负重要机关警卫勤务的哨兵及担负国旗护卫、迎外等任务的官兵将换发新式武装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