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收入家庭租房将有补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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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5日07:50 潇湘晨报 | ||||||||
本报综合消息记者今日从长沙市房屋产权管理局了解到,从明年1月1日起,长沙市将对最低收入且没有住房的家庭提供每人每月50元的租房补贴。 申请最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必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一是享受长沙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一年以上;二是必须取得长沙城区常住户口五年以上,每户需要有一人满25岁以上;三是租赁他人住房居住,同住家庭成员无私房。
凡符合以上条件的家庭,可持户口本、长沙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以及住房租赁合同等相关证件,向其户口所在地的房产管理部门申请“城区最低收入家庭住房租金补贴领取证”,通过审查后,可以凭“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身份证以及“最低收入家庭住房租金补贴领取证”到房地产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或委托代发的街道、社区按月领取租赁住房补贴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