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交易服务费下月起试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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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5日07:56 潇湘晨报 | ||||||||
本报讯我省产权交易服务费试行标准明年1月1日起试行,试行期一年。记者昨日从省物价局获悉,为规范产权交易收费行为,该局根据我省实际,并参照外省做法,新核定了产权交易服务费试行标准,按成交额并采取差额定率累加计算,向交易双方收取。 在省物价局新核定的试行标准中,每宗产权交易服务费低于3000元的按3000元计收;单纯提供鉴证服务的,产权交易服务费不实行差率累加计费,可按每宗不超过3000元的标准
记者 汤宇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