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中介开办门槛抬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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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5日08:00 南京报业网-南京晨报 | ||||||||
晨报讯昨日,记者从江苏省劳动部门获悉,为规范职业中介服务行为和日常管理,今后个人申请开办职业中介须注册不少于10万元人民币的开办资金,而且有不少于20平方米的场所和必要的电脑、固定电话等服务设施。 据介绍,今后法人、其他组织和公民个人开办职业介绍机构或兼办职业介绍业务的,在省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登记的机构须有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的开办资金;在设区的市
作者:端木 (来源:南京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