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国内挪用公款第一案”广东宣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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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5日08:41 每日新报 | ||||||||
据《信息时报》报道广东中山市人陈满雄与其妻陈秋园伙同中国银行中山分行职员恶性透支长城卡制造的“1995年国内挪用公款第一案”,23日在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落幕。陈满雄、陈秋园因与人共同挪用公款4.2亿多元,分别被判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 14年。23日宣判后,两人均表示不服,决定上诉。 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书显示, 1993年 10月至1995年5月间,陈氏夫妇在葡京赌场
经查, 1994年 8月,二陈通过冯伟权冒签转账,从中行挪用 350万元用于还债;1995年5月二陈潜逃之前,又通过冯伟权在其他银行客户的账户上做手脚,挪用银行 884万元,用作逃亡费用。自 1993年 10月21日至1995年4月6日间,陈氏夫妇与冯、池两人内外勾结,利用二陈在该行申领的长城卡,在没有办理任何正常的贷款申请、担保、抵押等手续的情况下,采用恶性透支的手段,共同挪用了中行中山分行的资金共计42749.723万元。 1995年 4月,陈氏夫妇获知他们的犯罪行为将会败露,决计出逃泰国。 在泰国期间,陈氏夫妇成功买到泰国籍身份证,分别更名为苏·他春和威帕·颂斋,并大胆添置豪宅名车,成功跻身当地上层社会。 我国司法机关确认两人身份后,向泰国提出了逮捕陈氏夫妇的要求。 2000年 11月,陈满雄、陈秋园分别被泰国清迈府法院以“非法入境、非法居留及非法持有和使用骗取的证件罪”,判处执行有期徒刑13年10个月和 11年 4个月。 2002年 12月 26日,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将二陈从泰国引渡回国,并于当日执行逮捕。今年8月9日,中山市人民检察院以挪用公款罪对二陈提起公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