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将重奖优秀教学成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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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5日08:42 齐鲁晚报 | ||||||||
本报东营12月24日讯(记者徐波通讯员董永新季俊昌)近日,东营市人民政府出台奖励办法,将重奖本市优秀教学成果。 据了解,新出台的《东营市优秀教学成果奖励办法》规定,凡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级各类学校的教师、教学辅助人员和教学管理人员,或在学校教学中取得成果的学术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均可依照规定申请市教学成果奖。市教学成果奖分为一等奖、二等奖和三
办法中同时指出,对在国务院、省人民政府组织的教学成果评选中获奖的本市有关单位、组织和个人,市人民政府按照所获奖金数额对等给予奖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