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金益乳业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伪劣奶粉案一审宣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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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5日08:59 河北日报 | ||||||||
本报12月24日讯(通讯员丁力辛记者周远)今天,唐山市丰润区法院对一起生产销售伪劣奶粉案作出一审宣判。法院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唐山市金益乳业有限公司罚金300万元,判处被告人张建东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200万元。其他几名被告人也分别受到刑事处罚。 2001年,张建东与他人投资组建唐山市金益乳业有限公司,租用因亏损停产的唐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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