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至县委书记要求严惩责任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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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5日09:50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 ||||||||
本报讯(记者陈颖)昨日,本报《一出“活埋人”惨剧始末》一经披露,社会反响强烈。众多读者对事件的制造者表示气愤,说他们不仅是法盲,而且不尽人情。周至县委书记指示公安机关“按法律程序办案,严惩主要责任人”。 昨天上午,新到任两天的周至县委书记鲜选玉对马召镇桃李坪村党支部书记和村主任参与暴力绑架人质事件,十分震惊。他和县委政法委裴书记通告县公安局主要领导,详细询
周至县公安局李勇局长说,这起案件充分说明了在农村一些村寨,不少群众法律意识淡漠,不懂得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从而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害了别人,也害了自己。这个不该发生的事件发生了,也表明基层农村法制教育任重而道远。他说公安机关会依法维护受害群众的合法权益,打击犯罪,保一方平安。更多的读者打来电话,对这一事件的发生表示愤慨,说那些行凶作恶的人愚昧无知,是法盲,应该受到法律的严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