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批严重刑事犯罪分子伏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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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5日10:48 每日新报 | ||||||||
没借到钱残忍杀害同乡女友提出分手杀害女友张北广胜刘军家平邱刚 新报讯【记者张北通讯员广胜刘军家平邱刚】日前,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公判大会,对数起严重刑事犯罪案件进行公开宣判,会后,依据市高级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依法对故意杀人犯衣振明、卢建军等严重刑事犯罪分子执行死刑。
故意杀人犯衣振明,男, 25岁,辽宁省农民,小学文化。法院经审理查明,今年 3月,衣振明在本市大港区务工期间,与王某某相识。4月5日晚,衣振明来到王某某家中借钱遭拒,遂对王某某产生怨恨。次日凌晨1时许,衣振明趁王某某熟睡之机,用随身携带的水果刀朝王的头、胸部连刺数刀。王某某被刺伤后跑到同单元曹某某房内。衣振明上前又连刺王某某背部数刀,致王某某当场死亡。作案后,衣振明逃离现场。当日上午,衣振明被抓获归案。 现年19岁的卢建军系黑龙江省农民,初中文化。法院经审理查明,卢建军与被害人李某某从家乡外出打工并恋爱。今年3月底,因李对其冷淡并提出断绝关系,卢建军怀恨在心产生杀害李某某之念。4月1日,卢建军来到李某某住处,计划与被害人做最后谈判,打定主意如果遭到拒绝就将李某某杀害后自杀,卢建军从李某某住处找到一把尖刀藏于身上。两人谈判时由于言语不和发生争吵,卢建军恼羞成怒持刀朝李的腹部捅刺两刀,卢唯恐李某某不死,又持折叠凳朝李的头部猛砸数下。后卢建军听见有人敲门,从窗口跳楼逃跑时被群众当场抓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