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节假日可办结婚登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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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5日11:48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合肥晚报本报讯 每逢元旦、“五一”和“十一”长假,市民要求结婚登记的人数明显增多。 2003年10月1日是新的《婚姻登记条例》正式实施的第一天,在开始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一小时内,我市四个区的婚姻登记处就有200多对新人前来登记结婚。今年国庆节那天,更是有众多新人提出了婚姻登记的要求。但由于没有特殊要求,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按国家法
为了满足市民的需要,我市民政局发出要求,从2005年1月1日起,在以下国家法定节假日的第一天,即元旦、5月1日、10月1日,全市婚婚登记机关照常办理结婚登记,满足当事人婚姻登记的要求。 (丁汝根 陈治) (来源:合肥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