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峰被追授荣誉称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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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5日12:19 西安新闻网-西安日报 | ||||||||
本报讯(记者王晓英见习记者薛雯)昨天下午,市委、市政府举行追授王峰同志“西安市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荣誉表彰大会。市长孙清云,市委常委、副市长信长星等出席了大会。 2003年1月18日晚上,一伙歹徒在皇甫庄一建筑工地酗酒滋事,殴打群众,公安碑林分局一名民警前来制止时被歹徒打昏,在这危急时刻,个体经营者王峰挺身而出,与6名歹徒
大会之前,孙清云、信长星等领导会见了王峰的母亲肖志莲以及王峰家乡湖北十堰市的党政有关领导。孙清云说,王峰见义勇为的先进事迹在西安市引起了强烈反响,感谢他为全市人民做出了榜样,为西安的社会安宁作出了牺牲,也感谢肖志莲培养出了一个好儿子。西安和十堰一致决定在两市掀起向王峰同志学习活动,将王峰的见义勇为精神发扬光大。同时,西安市决定给予王峰见义勇为先进分子的最高限额奖励———人民币5万元;大力宣传王峰的先进事迹,使更多人向他学习;与十堰市携手安排好王峰的身后事,使他家庭的生活得到保障。肖志莲感谢了孙清云等领导,并表示一定要刚强地站起来。 会上,市政府秘书长郭学民宣读了《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追授王峰同志“西安市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荣誉称号的决定》,市长孙清云向肖志莲颁发了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证书和奖金。 信长星在会上强调,全市各级机关和部门要采用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学习见义勇为先进分子的活动,真正使“见义勇为光荣,见义不为可耻”的观念深入人心,使见义勇为、无私奉献的民族精神成为推动人民群众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强大精神动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