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处罚卖淫嫖娼出新规 嫖娼双方强制检测性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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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5日12:49 龙虎网-金陵晚报 | ||||||||
【金陵晚报报道】 日前,江苏省公安厅制定了《关于办理卖淫嫖娼案件的指导意见》,对公安机关办理卖淫嫖娼案件的证据规格、量罚基准和工作规范等作了具体规定,公安机关在对“卖淫嫖娼案”进行处理时有了细杠杠。 《指导意见》中明确规定,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人员卖淫、嫖娼2次的,以及18周岁以上人员卖淫、嫖娼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治安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
据了解,以往公安机关在查处卖淫嫖娼这一社会丑恶现象时,由于没有具体的量罚标准,公安民警在办案时执法尺度难以把握,执法随意性较大,《指导意见》的出台,对公安机关办理卖淫嫖娼案件作出更为严格的规范。 通讯员沈宫轩 金陵晚报记者刘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