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称号授予福州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5日16:33 石狮日报 | ||||||||
据新华社福州12月24日电国家环保总局24日在福州人民会堂举行仪式,授予福州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称号。这是我国省会城市中继长春、南京、杭州和海口之后第5个获此殊荣的城市。 据介绍,福州市2001年启动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工作,3年来累计投入114亿元资金,实施“蓝天、碧水、绿园、安静、洁净”5大工程,加强城市环境的综合整治和城市环境基
| ||||||||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
|
|
|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