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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杜绝官员出境赌博需多方合力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5日18:14 新京报

  作者:何帆

  据媒体报道,从东南亚地区到中俄、中朝、中韩,甚至中蒙边境,一张庞大的赌博网已悄然出现于我国周边。这些赌博场所除了从国内抽走巨额资金外,也有一些地方官员赴境外赌博,由此引起的一系列腐败罪案更是值得我们警惕。

  近几年,国家公务人员赴境外参赌出现以下趋势:其一,参赌群体由高级别干部向基层干部蔓延;其二,涉赌金额越来越大;其三,出境赌博渐趋“组织化”。以往,官员赌博大都为出国公干时的偶然行为,现在,借助非法旅行社或赌博公司的帮助,很多有组织的“出国考察团”实质就是“出国赌博团”,这种情况在诸如延边市等边境城市屡屡出现。

  我们认为,控制境外赌博,必须先从控制官员出境赌博着手。

  是否控制赌博行为,意味着刑事政策的伸张或收缩。对我国而言,禁止赌博,利大于弊。因此,从新中国成立初期到改革开放,赌博都被明令禁止。任何人从事赌博行业或赌博行为,都应受法令约束,与是否国家工作人员无关。

  我们之所以要强调打击官员出境赌博,原因在于,在目前公务员收入普遍较低的前提下,出境赌博,本身就无法与各类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的犯罪行为切分开来。从这个意义上,打击官员出境赌博,是反腐败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

  长期以来,我们赖以震慑出境赌博官员的,一为国法,二为党纪。然而,众多官员之所以有恃无恐,就在于他们的侥幸心理,认为跑到境外从赌桌上捞取利益具有“隐蔽性”,远离社会监督,不容易被人们发现,从而逃避法规法纪的制裁。因此,当务之急,在于加强法令的操作性与实施性,使反腐和禁赌真正成为一个系统化工程。

  在立法上,可以考虑在未来出台《反腐败法》,或修改刑法时,对官员达到一定数额的赌博行为进行专门处理,升格为犯罪行为,使刑法的威慑力落到实处。另外,今年10月北京举行的国际信息通信展览会上,有境外网络博彩公司混入展台内,宣称已为国内赌客建立可向境外投注的网上支付通道,对这些借助高科技手段渗入我国境内的赌博公司,我国可效法香港《反赌博条例》的规定,将接收本国居民大额投注的行为认定为犯罪。

  在完善各类监督机制基础上,斩断官员出境赌博的资金源头也极为重要。这些资金,有些是行贿者直接打往官员的境外账户,有些是通过博彩公司控制的地下钱庄汇出。因此,必须做好使官员财产透明化、财务监督制度化加速推进的工作。与之完善配套的《反洗钱法》,更要加强对公务人员境外开户、转账工作的监督。

  对于各类名为“考察”,实为“观光”和“赌博”的出国申请,应坚决限制或取缔。旅游部门对于擅自组织“赌博游”的旅行社,更要强化监督,该举报、移交、处罚甚至取缔的,坚决不能手软。至于那些目的暧昧的“赌博线路”,更是应该坚决取消。

  反腐败,也是一个国际合作的过程。尽管周边许多国家出于利益考虑逐渐将赌博合法化,但他们多数也是《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的成员国,开放赌博业或许是其内政,但配合邻国打击腐败犯罪却是其不容推脱的国际义务。因此,我国外交、司法部门可与他们加强沟通、联络,要求他们在由腐败行为催生,或衍生腐败犯罪的公务人员出境赌博问题上密切配合,从而使反腐与禁赌工作起到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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