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明年全面免除中小学生义务教育学杂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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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5日19:07 中国青年报 | ||||||||
本报海口12月24日电 (卢少政 记者任明超) “我儿子上小学不用交学杂费了,一年减轻了几百元的负担,对我们这个家庭来说不算什么,但对于那些贫困山区的孩子就很重要。”在海口工作的陈先生说。 在日前召开的海南省经济工作会议上,海南省明确提出,将把社会事业发展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让老百姓享受更多经济发展成果。2005年,海南省将安排1.5亿元资金用于全
除此之外,海南省还在基础教育领域加大了工作力度,并定下清晰的目标,力争3年内使每个行政村有一所较好的完全小学,每个镇有一所设施齐全的初中,每个县至少有一所较好的高中。 “海南省全面免除中小学生义务教育学杂费的政策,在全国其他省份很少见,这将进一步明确政府对义务教育工作所承担的责任。只有这样才能够提高义务教育的水平,特别是在海南这样一个教育相对落后的地区。”海南省教育厅计财处处长温习文说。 温习文说,教育厅目前已配合海南省财政部门,拟定了免除中小学义务教育学杂费的一些工作规程和管理办法。 计财处具体负责免除学杂费工作的林副处长在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则表示,海南省政府的初步意见是免除学杂费的范围限定在政府办的学校,民办义务教育暂时不会享受到这一政策。 海南省义务教育2004年秋季执行的是“一费制”收费标准,初中每生每学期杂费为95元~150元,小学每生每学期杂费为60元~110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