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乐清摩托车修理店发生火灾造成3人死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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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5日22:20 新华网 | ||||||||
新华网杭州12月25日电 (傅丕毅、张和平、陈子阳) 新华社记者25日从浙江省消防总队获悉,25日凌晨4时半许,浙江乐清市柳市镇薛宅村的一无证摩托车修理店发生火灾,3人遇难,其中1人还是怀孕3个月的孕妇。 据当地消防部门介绍,起火的摩托车修理店店主名叫薛乐剑,是一位残疾人,薛乐剑租用了柳市镇进港大道旁边的地块,用水泥砖和铁皮瓦搭建了两间40平方米左右的小店修
25日凌晨4时半许,薛乐剑一家三口正在睡觉,怀有3个月身孕的妻子陈建薇突然发现前面店里的摩托车起火,立即叫醒丈夫,薛乐剑来不及穿衣服就跳了起来,交待妻子赶紧抱上8岁的女儿去打119求救,自己则从后门冲出去找人救火。由于外面烟雾太大,陈建薇抱上女儿逃进边上的另一个房间。薛乐剑跑出去后叫了表弟陈乐丰前来救火,这时,存放在屋内的摩托车汽油发生爆炸,火势愈来愈旺,陈乐丰听说表嫂和表侄女还没有出来,就抓起被子,打湿后冲进房间,但他进去之后,就没能出来。 25日凌晨4时47分,乐清市消防大队接到报警,立即调派当地的柳市镇专职队及6支义务消防队和乐清消防中队赶赴现场,经过二十余分钟的战斗,大火终被扑灭,起火点周围的大量民房没有受到损伤。据了解,此次火灾导致陈建薇和8岁的女儿及陈乐丰死亡,烧毁铁皮简易棚面积约40平方米和5辆摩托车等财物,直接经济损失约4万余元。 事故发生后,当地政府有关部门迅速赶到现场,进行善后处理。浙江省消防总队也迅速派出专家赶往现场调查火灾,经现场勘查及走访,初步认定系摩托车充电过程中发热起火成灾。专家提醒,群众切勿把易燃易爆的汽油等物品存放家中,发生火灾后,人员切勿滞留火场,也不可贸然冲进火场救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