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四种人禁止担任公证员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6日01:54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江淮晨报晨报讯据新华社电首次提请审议的公证法草案规定了公证员任职的基本条件,并同时明确了禁止任职的四种情形。这四种情形是因故意犯罪或者职务过失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因违纪被辞退、开除公职的;被吊销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张宗堂 邹声文)

  (来源:江淮晨报)


 
推荐】【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健力宝收购案风云突变
杨振宁登记结婚
高峰私生子案一审判决
花样滑冰大奖赛总决赛
年底多款国产新车上市
网友幽默汽车贴图欣赏
圣诞家居美图大清单
2005年北京楼市大预测
天堂II 玩转港澳指南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