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同一张“脸”面对百姓(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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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6日02:12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江淮晨报 晨报讯顺着金寨路与绩溪路交叉口竖立的蓝白色指示标牌,刚刚买了新房准备落户的朱先生,一会工夫就找到了藏在绩溪路尽头的合肥市稻香村派出所。记者昨日由合肥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了解到,该市所辖84个派出所现已全部启用“2004式”派出所外观标识。 合肥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由于此前缺乏统一标准,省城不少派出所竖立于街头巷尾的标识较随意,大小、颜色、横竖、图案等均不统一,既不美观也不规范,无形中不仅给群众到派出所办事增加了麻烦,也对公安机关的形象有所影响。为改变这一尴尬现状,合肥市公安局根据公安部及省公安厅下发的通知要求,按照规定的统一制作标准,制作了所有派出所的新式标识牌。截至目前,合肥市所辖84个派出所已全部启用了新的外观标识(见图)。 据介绍,新式派出所外观标识包括标牌和灯箱,标识内容主要由派出所名称和警徽组成。派出所标牌为蓝底白字,由派出所中、英文名称组成。派出所标识灯箱上部为白色,配警徽图案;下部为蓝色,配白色中文派出所全称和英文“POLICESTATION”字样,并附有指示标志“→或←”和派出所电话。标识在安装方面,则要保证新外观标识突出、醒目,标牌应悬挂于派出所建筑物大门或大院院门的右侧(进门方向),标识灯箱则悬挂于左侧。每个派出所应设两个以上的路边标识灯箱,其设置位置应在通往派出所的主要道路的路口旁。 另据了解,合肥市公安局在用警车涂装成“2004式”警车的工作将于明年起正式展开。 (本报记者 邵玏沨/文 马启兵/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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