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届人大十三次会议举行 反分裂国家法草案提请审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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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6日02:15 北京娱乐信报 | ||||||||
据新华社电反分裂国家法草案、公证法草案、公务员法草案、可再生能源法草案等首次提请25日开始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的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吴邦国委员长主持25日的全体会议。 按照通过的议程,会议首先听取了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李重庵关于固体废
会议还听取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关于提请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刑法有关信用卡规定的解释草案的议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安建就草案作了说明。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王以铭还就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草案的修改情况作了汇报。 受国务院委托,司法部部长张福森、人事部部长张柏林分别就公证法草案、公务员法草案作了说明。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毛如柏就可再生能源法草案作了说明。 受委员长会议委托,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胡康生就委员长会议提请审议的反分裂国家法草案作了说明。 会议审议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关于提请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草案的议案。 草案解读 公务员法草案 公务员范围进一步扩大 公务员法草案将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全部纳入了公务员范围。法官、检察官在纳入公务员范围的同时,根据其职务特点,草案另行设置法官、检察官职务,与法官法、检察官法相衔接;民主党派机关工作人员与共产党机关工作人员一样纳入公务员的范围;人民团体、群众团体的工作人员,鉴于其性质虽不同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但管理上历来属于干部范畴,草案仍按现行做法,规定其参照公务员法进行管理。 公务员职级划分将调整 根据草案规定,公务员领导职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科级正职、科级副职。非领导职务分为:巡视员、副巡视员、调研员、副调研员、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 工作失误要引咎辞职 “引咎辞职”制度引入刚刚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的公务员法草案。草案规定,领导成员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的,或者对重大事故负有领导责任的,应当引咎辞去领导职务。 公证法草案 四种人不得担任公证员 公证法草案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具备下列条件,可以担任公证员:(一)通过国家司法考试;(二)公道正派,遵纪守法,品行良好;(三)年龄25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四)在公证机构实习2年以上或者具有3年以上其他法律职业经历并在公证机构实习1年以上,经考核合格。 草案规定,有下列四种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证员:因故意犯罪或者职务过失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因违纪被辞退、开除公职的;被吊销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公证员执业过错要追究 公证法草案引入了责任追究制度,以便从源头上防范公证活动中的违法犯罪行为。 综合新华社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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