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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公务员15项行为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6日04:46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讯

  据新华社电反分裂国家法草案、公证法草案、公务员法草案、可再生能源法草案等首次提请25日开始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的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吴邦国委员长主持25日的全体会议。

  会议首先听取了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李重庵关于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草案的审议结果的报告。法律委员会认为,这一草案已经基本成熟,建议经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后交付表决。

  会议还听取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关于提请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刑法有关信用卡规定的解释草案的议案。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王以铭还就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草案的修改情况作了汇报。

  关注1 公务员法草案

  在经过4年起草砥砺、13易稿,与近500万公务员息息相关的公务员法草案正式提请25日开始举行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这也是我国首次专门就人事管理进行立法。这一草案共20章103条,对公务员录用、考核、职务任免、职务升降、职务职级、奖励、纪律与处分、培训、交流、回避、工资福利保险、辞职辞退、退休、申诉控告、职位聘任、法律责任以及公务员的权利义务、公务员的管理机构和公务员法的适用范围等一系列内容作出了全面规定。

  15项行为禁区

  草案规定了15项公务员必须遵守的纪律,即禁止公务员发生的行为。分别是:散布有损政府声誉的言论,组织或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政府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组织或者参加罢工;玩忽职守,贻误工作;对抗上级决定和命令;压制批评,打击报复;弄虚作假,欺骗领导和群众;贪污、腐化、行贿、受贿,利用职权为自己和他人谋取私利;挥霍公款,浪费国家资财;滥用职权,侵犯群众利益,损害政府和人民群众的关系;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违反社会公德,造成不良影响;经商、办企业或者参与其他赢利性的经营活动;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违反纪律的其他行为。

  公务员的范围

  草案将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全部纳入了公务员范围。按照草案规定,公务员是指按照法律规定管理国家事务和履行社会公共事务管理职能、使用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机关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

  人事部部长张柏林在就公务员法草案作说明时说,按照草案规定的公务员范围,对下列几类人员宜作以下具体落实:法官、检察官在纳入公务员范围的同时,根据其职务特点,草案另行设置法官、检察官职务,与法官法、检察官法相衔接;民主党派机关工作人员与共产党机关工作人员一样纳入公务员的范围;人民团体、群众团体的工作人员,鉴于其性质虽不同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但管理上历来属于干部范畴,草案仍按现行做法,规定其参照公务员法进行管理。

  引入聘任机制

  草案将聘任制引入公务员管理当中,规定机关根据需要,经批准可以对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和辅助性职位实行聘任制。

  据专家介绍,聘任制相对于传统公务员的选任制和委任制,有利于进一步解决公务员能进不能出、缺乏活力等问题。近20年来国外公务员管理越来越多地采用聘任制。此举为机关吸引优秀的人才特别是专业技术人才开辟了一条合法的渠道,为使用辅助性、操作性的人员提供一种灵活、便捷的方式。

  按照草案规定,机关聘任公务员可以参照公务员考试录用的程序进行公开招聘,也可以从符合条件的人员中直接选聘。聘任合同期限为1年至5年,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为1个月至6个月。

  引咎辞职制度

  草案规定,领导成员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的,或者对重大事故负有领导责任的,应当引咎辞去领导职务。

  按照草案规定,领导成员是指机关的领导人员,不包括机关内设机构担任领导职务的人员。草案还规定,领导成员应引咎辞职或者因其他原因不再适合担任现任领导职务,本人不提出辞职,应当责令其辞去领导职务。

  六种处分规定

  草案对公务员的处分作了具体规定。公务员的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公务员在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和职级,其中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不得晋升工资档次。受处分的期间,警告为6个月,记过为12个月,记大过为18个月,降级、撤职为24个月。公务员受除开除外的处分,在受处分期间有悔改表现,并且没有再发生违纪行为的,处分期满后,由作出处分决定的机关解除处分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解除处分后,晋升工资档次、职级和职务不再受原处分的影响,但解除降级、撤职处分的,不视为恢复原职级、原职务。

  职务职级划分

  受国务院委托,人事部部长张柏林在就公务员法草案作说明时表示:公务员职务职级的划分与设置将结合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作较大调整。公务员职级与职务的对应关系,由国务院规定。他说,公务员暂行条例把公务员的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草案沿用了这一规定。同时,草案规定,国家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在非领导职务中设置专业技术职务和行政执法职务,并规定,国家根据法官、检察官的工作特点设置相应的职务;根据人民警察以及海关和驻外外交机构公务员的工作特点,设置相应的职务和衔级。

  根据草案规定,公务员领导职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科级正职、科级副职。非领导职务分为:巡视员、副巡视员、调研员、副调研员、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草案还规定了驻外外交机构公务员的7等衔级:大使衔、公使衔、参赞衔、一等秘书衔、二等秘书衔、三等秘书衔和随员衔。

  工资福利待遇

  草案规定,公务员实行国家统一的职务与职级相结合的工资制度和正常增资机制。公务员的工资水平应当与国民经济发展相协调、与社会进步相适应,并与企业相当人员的工资水平基本平衡。国家实行工资调查制度,定期进行公务员和企业相当人员工资水平的调查比较,并根据工资调查比较结果,调整公务员工资水平。按照草案规定,公务员工资制度贯彻按劳分配的原则,体现工作职责、能力、工作实绩、年功等因素,体现不同职务、职级之间的合理工资差距。公务员工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

  草案还规定,公务员按照规定享受福利待遇,国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提高公务员的福利待遇水平。国家建立公务员保险制度,保障公务员在退休、患病、工伤、生育、失业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草案同时还规定,除法律和国家政策规定外,任何机关不得自行更改公务员工资福利保险政策,不得增加或者扣减、拖欠公务员的工资,也不得擅自提高或者降低公务员的福利保险待遇。

  辞职后的禁区

  草案规定,公务员辞去公职后,原系领导成员的3年内,其他公务员2年内,不得到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以及其他营利性组织、社会中介组织任职,不得从事或者代理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经营性活动。

  草案还规定,公务员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在涉及国家安全、重要机密等特殊职位任职或者离开上述职位不满国家规定的解密期限的;或者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辞职的情形,不得辞去公职。

  是否可以辞退

  对于公务员辞退,草案规定,在年度考核中连续2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因所在机关调整、撤销、合并或者缩减编制原额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的;不履行公务员义务,不遵守公务员纪律,经教育仍无转变,不适合继续在机关工作,又不宜给予开除处分的;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者1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将予以辞退。辞退的公务员,可以领取辞退费或者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失业保险。

  草案还规定了四种不得辞退的情形:因公致残,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工作能力的;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女性公务员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辞退的情形。

  关注2 公证法草案

  公证机构禁区

  草案明确了公证机构的“行为禁区”:以诋毁其他公证机构、公证员或者支付回扣、佣金、许诺利益等不正当手段争揽公证业务;毁损、篡改公证文书或者公证档案;为不合法、不真实的事项出具公证书或者出具虚假公证书;违反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公证费;法律、法规、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

  草案同时明确了公证员的“行为禁区”:同时在两个以上公证机构执业;从事其他有报酬的职业;为本人、配偶及近亲属办理公证或者办理与本人、配偶及近亲属有利害关系的公证;泄露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私自出具公证书;为不合法、不真实的事项出具公证书;侵占、挪用公证费或者侵占、盗取公证专用物品;毁损、篡改公证文书或者公证档案;法律、法规、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

  公证事项规定

  草案规定,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合同(协议)、委托;遗嘱、声明;继承、财产赠与、财产分割;婚姻关系、亲属关系、收养关系;身份、学历、专业技术职务(职业资格)、经历、有无受过刑事处罚;出生、生存、死亡、住址;文件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件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公司章程;招投标、拍卖、财产清点、物品封存或者销毁等行为、事实;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申请公证。

  关注3 刑法有关信用卡规定的解释草案

  信用卡的界定

  随着我国金融业的发展,信用卡已成为许多人不可或缺的支付方式,利用信用卡犯罪的活动也日益增多;与此同时,人们对信用卡犯罪活动的法律适用方面也出现了不同认识。为了统一执法,打击利用信用卡进行的犯罪活动,全国人大常委会拟对刑法有关信用卡规定的含义作出明确解释:由商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具有消费、信用贷款、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全部功能或者部分功能的电子支付卡。

  关注4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草案

  打击虚假鉴定

  修改后的草案为打击出具虚假司法鉴定的违法犯罪行为,细化了原草案的有关条款。决定草案规定,鉴定人或者鉴定机构有违反本决定规定行为的,由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予以警告,责令改正。鉴定人或者鉴定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省级司法行政部门给予停止从事司法鉴定业务三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处罚;情节严重的,撤销登记:因严重不负责任给当事人合法权益造成重大损失的;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骗取登记的;经人民法院依法通知,拒绝出庭作证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决定草案同时规定,鉴定人故意作虚假鉴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关注5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草案

  禁止倾倒垃圾

  在我国许多地方,一些单位和个人将江河湖泊当作天然垃圾场,大肆倾倒垃圾,造成了环境的严重破坏和水体污染。为此,正在审议中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草案增加相关规定,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向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及其最高水位线以下的滩地和岸坡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倾倒、堆放废物弃物的地点倾倒、堆放固体废物。这一规定,对城市和农村的固体废物包括生活垃圾同样适用。

  根据审议意见,草案对农业固体废物处置的条款作出修改,规定:从事畜禽规模养殖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集、贮存、利用或者处置养殖过程中产生的畜禽粪便,防止环境污染;禁止在人口集中地区、机场周围、交通干线附近以及当地人民政府划定的区域露天焚烧秸秆。草案还对其他条款进行了相应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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