遏制台独人大审议反分裂法草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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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6日05:33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反分裂国家法草案、公证法草案、公务员法草案、可再生能源法草案等首次提请25日开始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的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受委员长会议委托,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胡康生在常委会全体会议上就委员长会议提请审议的反分裂国家法草案作了说明。
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刘建超23日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说,中国政府将坚定地坚持“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方针,愿意和决心以最大的诚意、尽最大的努力争取和平统一的前景。全国人大就反分裂国家法启动立法程序,完全是为遏制“台独”势力的分裂活动,有利于维护台湾海峡和亚太地区的稳定和繁荣。 12月17日举行的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将反分裂国家法草案列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议程草案。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负责人当日明确表示,“这部法律草案的适用范围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 受国务院委托,司法部部长张福森、人事部部长张柏林分别就公证法草案、公务员法草案作了说明。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毛如柏就可再生能源法草案作了说明。 会议听取审议了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批准关于在国际贸易中对某些危险化学品和农药采用事先知情同意程序的鹿特丹公约的议案,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关于合作打击非法贩运麻醉药品、精神药物及其前体的协议的议案,中国和阿联酋关于民事和商事司法协助的协定的议案,国家环保总局局长解振华、公安部副部长孟宏伟、外交部副部长武大伟分别就议案作了说明。会议还审议了有关任免案等。据新华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