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宝安区规定每个街道明年至少实施两个旧改项目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6日06:02 深圳商报

  【本报讯】(深圳商报记者郝又满李胜)宝安区委区政府近期出台《关于查处违法建筑和违法用地推进城中村(旧村)改造工作的意见》,从总的原则、实施方案、改造规划、政策要求和组织实施等方面对城中村(旧村)改造进行了全面部署,明确规定全区10个街道在明年内,每个街道至少有两个旧改项目进入实施阶段。

  意见指出,坚持“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的基本模式,不以赢利为目的,鼓励原村
(居)民旧村自行改造,或通过土地置换,以村为单位异地重建,实施整体性搬迁。城中村改造必须符合城市规划,绝不能改变农田保护用地、发展用地、绿化用地等规划功能。

  意见要求,区旧改办应根据城市化工作需要和产业规划的要求,制定全区城中村(旧村)改造的中长期计划,年底前完成2005年度城中村(旧村)改造计划的编制工作。各街道要优先安排选址一处商业中心改造项目,实事求是安排具备条件的旧村自改项目。

  意见强调,旧村自改项目应在原村(居)民旧屋村选址和划定范围,统一规划、统一建设城市型住宅,建成的住宅用于安置本村村(居)民自住自用,不能进入市场,不得借搞旧村自改的方式变相搞房地产开发和对外销售自用房。

  作者:深圳商报记者郝又满李胜 发表评论


 
推荐】【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健力宝收购案风云突变
杨振宁登记结婚
高峰私生子案一审判决
花样滑冰大奖赛总决赛
年底多款国产新车上市
网友幽默汽车贴图欣赏
圣诞家居美图大清单
2005年北京楼市大预测
天堂II 玩转港澳指南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