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困农民患大病可获救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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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6日07:09 重庆商报 | ||||||||
本报讯(记者梁鹏)从明年起,我市农村特困群众患大病需住院治疗者可到当地政府申请无偿的医疗救助金。记者昨日从市卫生局、市民政局获悉,我市将在明年建成覆盖全市的农村医疗救助制,农村特困人群“看不起病”的现象有望得到缓解。 据悉,该制度救助对象包括农村五保户、低保户和特困农民家庭成员、农村重点优抚对象(不含医疗费实报实销的二等乙级以上伤残军人)等。有关部门规定,在已开展合作医
在尚未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区县,对患大病难以负担住院治疗费用、影响家庭基本生活的救助对象,当地也要给予适当的救助金。今后一旦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还要资助他们参加。 据悉,为保证有限的医疗救助资金合理利用,参与卖淫嫖娼活动而染上性病、器官移植、康复医疗、擅自就医、打架斗殴、交通事故、酗酒和自杀等情况不在救助范围。 该制度与正试点推广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一道,将成为农民“看得起病”的两道保险闸。(来源:重庆商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