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名南美人因偷盗在沪领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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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6日07:32 北京青年报 | ||||||||
新华社上海12月25日电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对参与上海世贸商城钻石盗窃案等3起案件的25名南美被告人作出一审宣判。法院以盗窃罪分别判处各被告人有期徒刑1年至15年,罚金人民币5000元至10万元,全部被告人均并处驱逐出境。 今年5月12日至17日,拥有哥伦比亚、秘鲁等国国籍的25名被告人分别结伙,先后在上海市交通银行上海分行、上海世贸商城珠宝展览会和浦东机场候机楼烟酒专卖店盗窃作案3
根据庭审查明的事实,25名被告人均系外籍人士。在分别参与的盗窃中,有的实施了纠集行为,有的直接窃取了他人财物,有的实施了扔硬币、泼酸奶、转移和处理赃物等积极策应的行为,有的实施了掩护、望风和接应等一般性策应行为。 法院认为,25名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我国境内分别结伙,秘密窃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且数额特别巨大,据《刑法》有关规定作出上述判决。 作者:刘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