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引咎辞职”引入草案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6日08:57 金羊网-新快报

  “引咎辞职”制度首次引入了公务员法草案。草案规定,领导成员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的,或者对重大事故负有领导责任的,应当引咎辞去领导职务。

  草案规定,领导成员是指机关的领导人员,不包括机关内设机构担任领导职务的人员。应引咎辞职或者因其他原因不再适合担任现任领导职务,本人不提出辞职,应当责令其辞
去领导职务。

  (晓航/编制)


 
推荐】【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健力宝收购案风云突变
杨振宁登记结婚
高峰私生子案一审判决
花样滑冰大奖赛总决赛
年底多款国产新车上市
网友幽默汽车贴图欣赏
圣诞家居美图大清单
2005年北京楼市大预测
天堂II 玩转港澳指南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