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车购税明年改由国税局征收 征收方式不改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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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6日08:57 金羊网-新快报 | ||||||||
新快报讯(记者 叶志明 通讯员 高涛)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广州市交通委员会日前联合发布通告称,自2005年1月1日起,广州辖区范围内的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工作统一由市国税局负责。原广州地区各车辆购置附加费征稽管理处(所)同日起停止代征车辆购置税。 据广州国税介绍,车辆购置税统一由广州国税负责征收后,原有的征收方式暂时不作改变。
市国税局有关人士介绍,车辆购置税在2001年以前一直由交通部门以车辆购置附加费的形式征收。国务院决定从2001年起将车辆购置附加费改为车辆购置税,过渡期间由交通部门代征。 据了解,广州市车购税收入连续四年保持快速增长,2001年至2004年10月共代征车购税48.67亿元,有效地缓解了广州公路建设资本金严重不足的情况。 (晓航/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