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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男施淫威的姐遭凌辱 灵川警方靠手机破案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6日09:47 桂龙新闻网

  2004年7月底8月初的一个多星期内,两名女出租车司机连续在灵川县境内遭到强奸、抢劫,犯罪分子的嚣张引起灵川警方的愤慨,誓要将犯罪分子绳之以法。专案组从女司机被抢物品入手,循着线索抽丝剥茧,终于在茫茫人海中将这名色魔抓获归案。12月14日,灵川县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和强奸罪一审判处被告人谭志明有期徒刑19年。

  女司机落入陷阱

  “我是个出租车司机,今天被人抢劫,还被……被那人强奸了”,2004年7月30日下午4时许,一名年轻的女子满面泪痕来到灵川镇派出所报案。

  这位姓姜(化名)的女司机声泪俱下地向值班民警讲述了几个小时前令她痛不欲生的一幕。

  当天中午11时许,她从市内驾车准备回八里街家中吃午饭,在北门商贸城附近被一名30多岁的男子叫住,说要去灵川大面圩。一路上,那男子自称在定江镇当老师,老婆在大面圩,这次是回老婆娘家去。车开过大面圩,又开过了两个村庄,道路两边逐渐偏僻,当来到一个有个小凉亭的土岭边上时,那男子突然在岭上把车叫停,转眼间就露出狰狞的面容。他掏出一把刀子架在小姜脖子上,顺手将小姜挂在胸前的手机取下,还抢走了她放在车头的200多元现金,又将淫亵的目光投向小姜身上。

  他用刀子一步步将小姜逼到了出租车的后排,像头恶狼般地扑了上去……就这样,这名弱女子在这荒郊野外连续两次遭到那个色魔的凌辱。

  色魔作恶后扬长而去,小姜神思恍惚地开着车往回走,不慎又将车开下了水沟,等找人将车推上来再开回家时已是当天下午2时多了。小姜哭着将自己的遭遇告诉了家人,丈夫听后悲愤交加,叫妻子赶紧到公安机关报案,说绝不能让那色魔逍遥法外。

  “那男的身高1米7左右,脸瘦黑,眼睛有点凹,理个小平头,说话带全州口音。”小姜向警方描述了色魔的特征。

  色魔再次作恶

  2004年8月9日下午4时,又一名年轻的女出租车司机向灵川镇派出所报案,称当天被一男子抢劫、强奸了。

  这名姓罗(化名)的女司机说,当天中午1时许,她在桂林工学院旁侯客时,一男子推开车门坐了上来,说要乘车去灵田。看到那男子穿着得体,说话文质彬彬的,加之又是大白天,小罗也就没有多想,发动汽车就往灵田方向开去。

  车开到灵川一个叫社山村的地方附近时,那男子突然叫小罗将车拐进公路左边一条小道,车开进去约500米,周围再没房屋,全是山岭树林,小罗心里渐渐打鼓,就将车停下说不想进去了。谁知那男子突然变了脸,双手掐住小罗的脖子,逼着她将车又开进去约200米才停下,因为前面再没路了。那男子凶相毕露,威胁小罗说“我是个通缉犯,你敢反抗我就杀了你丢到山沟里”,然后就将小罗拽到汽车后座,用力打了她两个耳光,粗暴地撕烂了她的衣服,就这样毫无人性地在光天化日下奸污了她。接着那男子将小罗身上的200多元现金搜劫一空,顺手又将她的手机抢去,转身钻进树林里溜了。

  短短一个多星期时间,在灵川境内竟然接连发生两起恶性抢劫强奸案件,犯罪分子的疯狂令警方震怒。经过比对,警方认为两起案件中,犯罪嫌疑人的作案手段极为相似,其选择作案时机、对象和地点的方式也惊人雷同,存在着同一个人作案的可能。为此,县公安局指示县刑警大队立即成立专案组,将两起案件并案侦察。

  手机销赃现匪踪

  8月10 日,灵川县刑警大队抽出最精干力量投入到这两起强奸抢劫案的侦破中去。

  根据受害人提供的情况,刑警断定犯罪嫌疑人说话带“全州口音”,却又非常熟悉灵川境内地形,可能是在灵川住了多年的外地人,所以他们首先在定江、大面、灵田等地展开排查,调查外来人口情况,并根据受害人描述的犯罪嫌疑人特征进行重点查找。但几天下来,刑警们毫无所获。

  难道侦破方向错了?难道犯罪嫌疑人根本就不在灵川?一个个问题摆在专案组面前,刑警们决定调整思路,从受害人被抢走的两部手机入手寻找破案契机。警方认为,犯罪嫌疑人很可能会把抢来的手机销赃变现,应该从二手手机交易市场上查找线索。

  8月18日,专案组就搜集到了一条重要线索:在桂林屏风水果市场里,有个叫卢某的男子前些天买了一部红色翻盖二手手机,手机品牌和颜色都与受害人姜某被抢的那部手机一致。8月19日,灵川刑警找到卢某,他承认手机是20天前从一个叫外号叫“桂林仔”的男子手里以100元买下的,“桂林仔”是在水果市场里贩卖水果的。刑警通过询问卢某,发现“桂林仔”的外貌特征与犯罪嫌疑人有相似,而且“桂林仔”有个交往了几年的女朋友是全州人,所以他能说出一口地道的全州口音来,于是专案组决定立即在屏风水果市场周围布控,设法抓捕“桂林仔”。

  此淫男劣迹斑斑

  8月20日,“桂林仔”在屏风水果市场内露面,灵川刑警果断出击将其擒获,迅速带他回到灵川进行审讯。经受害人指认,确认“桂林仔”就是那个丧心病狂的色魔。随着审讯的深入,“桂林仔”的真实面目浮出水面,原来他还是个劣迹斑斑的恶徒。

  “桂林仔”真名叫谭志明,今年32岁,是灵川镇上洲村人。1993年8月曾因犯盗窃罪被灵川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1999年因犯诈骗罪被灵川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2002年,又因犯盗窃罪被桂林市叠彩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去年7月10日才刑满释放,仅过了一年时间,谭志明就故态复萌,连续犯下了这两起恶性强奸抢劫案件。

  灵川县人民法院在审理此案后认为,谭志明采取暴力、胁迫手段强行与两名女出租车司机发生性关系并抢劫她们财物,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和抢劫罪,且谭志明在前罪执行完毕后5年内又再犯新罪,属于累犯,应当从重处罚并数罪并罚。2004年12月14日,灵川法院一审作出判决:判处谭志明有期徒刑19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并处罚金2000元。至此,这个劣迹斑斑的恶徒终于受到了应有的惩罚。(黄月波龙海毅)

  来源:桂林生活网

  责编:黄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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