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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处理泔水禁止饲喂动物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6日10:15 北京日报

  本报讯(记者唐开文)《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办法》宣传活动昨天举行。该办法规定未经处理的餐厨垃圾禁止饲喂动物,对动物疫病的预防、控制和扑灭做了具体规定,并要求对动物及其产品的生产、运输和使用的各个环节建立台账制度。办法将于明年1月1日起实施。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凤山、副市长牛有成参加宣传活动。

  《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办法》规定,本市动物疫病实行预防为
主的方针,坚持综合防治、严格检疫、重点控制、全程监督,并要求突出检疫,建立动物产品台账,实现从产地到餐桌的全程监控,方便追溯。办法规定,饭店、宾馆、餐厅、食堂购进动物及其产品时应当核对检疫证明,并留存原件或者复印件三个月;动物产品及供屠宰、育肥的动物应在出售或者调运前三天报检;种用、乳用或役用动物应在出售或调运前十五天报检;因特殊需要而出售、调运、携带的动物及其产品随时报检。

  办法还规定,饭店、宾馆、餐厅、食堂产生的未经无害化处理的餐厨垃圾禁止饲喂动物,违者将被责令整改并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网络编辑:陈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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