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巨贪村官利用职务之便大肆谋取私利受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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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6日10:46 郑州日报 | ||||||||
本报讯 市中级人民法院24日开庭审理了备受关注的刘国照、屈小春、张胜勇贪污、受贿、合同诈骗案。 刘国照原是惠济区古荥镇师家河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屈小春原是惠济区古荥镇副镇长,捕前任惠济区创建办副主任,张胜勇原是市自来水工程公司第三工程处技术科科长。
2003年,在郑邙干渠进行改造时,刘国照利用直接参与师家河村占地补偿工作的职务便利,采取虚列补助项目、冒领等手段,单独或与屈小春共同贪污公款共计人民币343.97万元;2004年,刘国照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以郑州市邙山第五建筑工程公司的名义与郑州自来水工程公司签订工程合同,骗取郑州东周供水工程公司人民币248万元;屈小春在2003年郑邙干渠改造时,利用负责协调郑邙干渠经过古荥镇几个村庄占地补偿工作的职务便利,与刘国照共同贪污公款214.1万元;2003年,张胜勇受单位委托负责郑邙干渠的拆迁补偿工作期间,帮助刘国照、屈小春套取共同贪污的公款214.1万元后,收受刘国照、屈小春现金25万元和奇瑞轿车一辆(价值6.86万元)。整个庭审持续一天,法院将定期宣判。(见习记者 张冯焱 通讯员 竹庆平 沈青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