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完成陕西陈家山矿难理赔 共赔付161.2万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6日12:40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12月26日电新华网消息,昨天,陕西省保险监督管理局、省保险行业协会通报了对铜川矿务局陈家山矿难的保险理赔情况,人保、国寿公司共向矿难赔付保险金161.2万元。 陈家山矿难发生后,人保财险陕西省分公司立即向矿难先期预付保险赔款150万元。据了解,人保财险于今年6月4日承保了陈家山煤矿1000人,每人伤残、死亡赔款限额为1.5万
12月8日,经理赔人员核实,陈家山矿共有50人在国寿铜川分公司投保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投保期为1年,死亡保险金为1万元,其中5人在这次矿难中遇难,该公司对5名遇难者立即预付赔款,每人赔付1万元死亡保险金。(郑广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