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老百姓办事能找到门找对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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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6日15:11 深圳晚报 | ||||||||
我市222个行政执法主体准确名称、执法职责和权限等将予以公告 让老百姓办事能找到门找对门 本报记者王雅报道无论是公民,还是法人和组织,翻开最新一期的政府公报都会感到惊喜,因为这是一本堪称“便民手册”的宝贵资料:深圳市一级行政执法机关及其委托的机
办事不会再找错门 据深圳市政府法制办有关人员介绍,现在仍有很多人对行政执法主体不了解,经常会有办事找不到门或找错门的时候。另一方面,一些行政执法主体也存在不履行执法职责或不积极履行执法职责等现象。 为此,市政府特别制定了《深圳市行政执法主体公告管理规定》,规定我市行政执法主体必须经市政府批准并在《深圳市人民政府公报》上公告后才能实施执法活动,未经公告或者超越公告的职责和权限范围的执法活动无效。 据悉,最后确定我市市一级履行行政职能的机构中共有193个机构具有独立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有权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执法,同时还有29个机构接受执法部门的委托实施行政执法。 咨询投诉简单明了 在最新一期的政府公报上,首批被公布的主体及受委托组织共157个,其执法职责、权限、执法依据、咨询及投诉电话简单明了,据悉,随后他们的资料还将在本市政府信息网或其他媒体上予以公布。 社会上任何组织和个人如果发现各主体在执法中有违反公告的行为,均可向市法制工作部门和市监察部门投诉,一经查实,这些行政主体的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将被追究行政过错责任。 作者:记者王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