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情播报”进社区带来的收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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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6日15:23 郑州晚报 | ||||||||
“警情播报”进社区带来的收益 据了解,目前,国内不少地方和城市如广东、深圳已经建立起各种形式的“警情播报”制度,但多是通过电视、网络等媒介发布信息的,我市“警情播报”牌直接进入社区,与
郑州大学教育学院副院长郑发展教授曾关注过广东等地各种形式的“警情播报”,他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郑州“警情播报”牌进社区至少有三点值得肯定:首先“警情播报”是政务公开的一种形式,体现了对市民知情权的尊重,老百姓发生在身边的事情有很多都不知道,或者是通过媒体、电视才知道,现在有了更快更权威的途径;其次播报牌进社区,与社区居民很强的贴近性,体现了警方在工作态度上的转变,警民之间“交流”渠道的拓展;第三是有助于提高社区整体安全水平,对犯罪分子具有一定的震慑作用。 河南省著名社会学家、河南财经学院马列部教授王继山则认为,警方此举在体现政府对社区居民知情权的尊重,培养居民法制意识、关心自己权利的同时,也十分有助于完善一种人人参与的“社区精神”,“很多居民的社区意识比较淡薄,事不临头,对很多事就不关心,而播报牌对改善这种状况应有相当的作用”。 金水区公安分局一位负责人向晚报记者透露,围绕“警情播报”制度的进行与考核,金水警方还将在明年3月份进行“零发案社区”的评比。届时将对辖区内的141个社区进行治安综合评比,在2004年11月到2005年3月之间,如果社区内没有发生一件刑事案件,将被评为“零发案社区”,社区民警将被加分并奖励人民币1千元。(郑州晚报记者游晓鹏/文 廖谦/图) [上一页]  [1]  [2]  [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