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购税”明年改由税局征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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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6日16:03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最低计税价明天起调整 本报讯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市交通委员会最近联合发布通告:2005年1月1日起,广州辖区范围内的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工作统一由市国税局负责。原广州地区各车辆购置附加费征稽管理处(所)同日起停止代征车辆购置税。
车辆购置税在2001年以前,一直由交通部门以“车辆购置附加费”的形式征收。中央为进一步理顺税费关系,从2001年起将“车辆购置附加费”改为车辆购置税,过渡期间由交通部门代征。 (许静 高涛) 又讯 国家税务总局最近重新核定了587个型号的国产、进口车的车辆购置税最低计税价格,从12月27日起执行。此次调整中,最低计税价格下调的车型占绝大多数。个别国产车型由于增加配置,价格略有上涨。 (晓航/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