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严查干部选拔买官卖官杜绝干部带病提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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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6日16:58 新华网 | ||||||||
新华网杭州12月26日电(陈晓明) 浙江在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和反腐倡廉中屡出重拳,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严厉查处“跑官要官”“买官卖官”,防止杜绝干部“带病上岗”“带病提职”。 据浙江省委组织部部长斯鑫良介绍,这些做法包括:在全省施行地方党委全委会成员民主推荐提名制度,将提名权扩大到党委全委会的所有成员,变“少数人选人”为“多数
浙江省委对查处“跑官要官”“买官卖官”作出了明确规定,其中包括:对“跑官要官”的,至少在一段时间内不能提拔任用,情节严重的要进行组织处理;对在民主推荐和选举中搞非组织活动的,要坚决查处,已经提拔的要从领导岗位上撤下来,并视情节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对受贿“卖官”的,要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对行贿“买官”的,也要一律先免去职务,再按规定处理。 同时,浙江省委也对严防“带病上岗”“带病提职”提出具体要求,其中包括:在干部考察过程中被反映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且线索具体的,要进行认真调查核实,在没有查清之前,不要急于作出提拔使用的决定;对在重要岗位上的干部,发现有严重问题线索、不宜继续从事现岗位工作的,要先从该岗位上调整下来,视情况作出适当安排,同时进行调查核实。(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