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3年12月8日高军劫机遣返被判1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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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7日00:09 华夏时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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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年12月8日,高军携带一把手术刀和一只药瓶,从青岛搭乘北方航空公司的沈阳-青岛-福州MD82/2138航班,持手术刀挟持空姐,并称身上带有炸弹,劫持该航班降落在台湾台北桃园机场。高军劫机到台湾后被判刑10年,2001年2月被假释。今年6月28日,高军被遣返回大陆。 8月9日,青岛市人民检察院以劫持航空器罪对高军提起公诉。
2001年12月19日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劫持航空器罪一审判处劫持飞机去台湾的高军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据《青岛早报》)(来源:华夏时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