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严查干部“带病”提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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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7日01:45 新京报 | ||||||||
被反映有严重违纪的干部,没查清前作出提拔决定 新华社杭州12月26日电(记者陈晓明)浙江在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和反腐倡廉中屡出重拳,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严厉查处“跑官要官”“买官卖官”,防止杜绝干部“带病上岗”“带病提职”。
浙江省委对此提出具体要求,其中包括:在干部考察过程中被反映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且线索具体的,要进行认真调查核实,在没有查清之前,不要急于作出提拔使用的决定;对在重要岗位上的干部,发现有严重问题线索、不宜继续从事现岗位工作的,要先从该岗位上调整下来,视情况作出适当安排,同时进行调查核实。 | ||||||||